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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州卫校学费多少(青州卫校有注册入学吗)

摘要根据《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》精神和《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扩招实施方案》文件部署,潍坊护理职业学院从2019年起新增退役军人类、技术技能类单独招生计划,面向退役军人、下

根据《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<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(教职成〔2019〕12号)精神和《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扩招实施方案》文件部署,潍坊护理职业学院从2019年起新增退役军人类、技术技能类单独招生计划,面向退役军人、下岗失业人员、农民工、农民、在岗职工等招生。

一、招生对象

1、退役军人类(B类):面向具有山东省户籍的退役军人,不受退役年限限制

2、技术技能类(C类):面向我省下岗失业人员、农民工、农民、在岗职工等

二、招生专业及计划

(具体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)

说明:各专业计划根据报名情况可调。

三、报名条件

具有山东省户籍或在山东务工(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)、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人员;非山东省户籍的就业人员随迁子女(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)应具有山东省高中段学校学籍及完整学习经历,并合格毕业。已参加2019年我省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考试的考生,不再参加本次单独招生报名及考试。

四、资格审核

各设区的市组织各县(市、区)结合“一次办好”,提供“一站式”服务。由县级人民政府牵头,教育、公安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、农业农村、退役军人事务、工会等相关部门参加,于8月3日—6日(每天工作时间9:00-17:00)在所在县(市、区)集中办公,集中开展学生资格审核、报名及高考报名费缴纳工作。

退役军人、失业人员和农民工、农民、企事业单位职工(含下岗职工,下同)报考,应首先在集中办公现场,分别到本人户籍(或在鲁务工)所在县(市、区)退役军人事务部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、农业农村部门、工会设立的资格审核点,进行资格审核并开具《山东省高职院校扩招资格审核登记表》,然后持本人身份证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和《资格审核登记表》进行现场报名、缴纳高考报名费。资格审核时,退役军人、在山东务工人员还需分别携带本人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、劳动合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。

五、志愿填报

考生需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高职单招填报志愿平台(网址:http://wsbm.sdzk.cn/gzdz/)填报志愿。考生可填报两次志愿,第1次为首次志愿,志愿填报时间为8月9日-11日(每天8:00—20:00);第2次为征集志愿,志愿填报时间为9月12日(8:00—20:00)。首次志愿和征集志愿均填报“1个学校 1个专业(类)”志愿;征集志愿同时填报院校、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。首次志愿填报结束后,请考生于8月26日到学院现场缴纳考试费用40元/人。

六、考核时间及考核办法

(1)考试形式:考生免予文化素质考试。潍坊护理职业学院考试采取面试形式。

(2)考试内容

面试内容分为心理素质、身体条件、职业能力倾向、技术技能基础等四部分,总成绩为750分。

(3)考试时间与地点

①准考证领取:8月26日持身份证到学院现场确认信息、领取准考证。

②考试时间:2019年8月27日。

③考试地点:潍坊护理职业学院(青州市云门山南路9966号)。

(4)命题、考试与评分

潍坊护理职业学院建立校内外考试专家信息库,考试由学院组织专家进行命题、面试。潍坊护理职业学院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,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,确保考试及评判工作公正、透明。

七、录取办法

采取不同群体单列计划、单独录取方式进行,共录取2轮,拟录取名单通过省阳光招考数据管理平台(网址:http://ygpt.sdzk.cn)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。

第1轮为首次志愿学校录取。由招生院校根据招生计划、考生志愿和考生成绩择优录取,于9月7日前完成,并在招生院校网站公示满3个工作日。经公示无异议后,招生院校于9月10日前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,同时公布缺额计划。

第2轮为征集志愿学校录取。考生征集志愿(含院校、专业调剂志愿)填报完成后,9月14日前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征集志愿考生信息(含首次志愿学校考试成绩)反馈考生志愿填报学校,由招生学校根据缺额计划和考生志愿,参考考生首次志愿学校考试成绩择优录取。招生学校也可根据需要增加面试环节并依据面试成绩择优录取,面试环节所需费用由招生学校承担。征集志愿录取于9月19日前完成,并在招生院校网站公示满3个工作日。经公示无异议后,招生院校于9月22日前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。

新生入校后,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,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、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,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。

八、教学安排

实施分类教学,全面推进学分制,探索建立学分银行。按照“标准不降、模式多元、学制灵活”原则,创新教学组织形式、教学模式和考核评价模式,根据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、规格,单独制定人才培养方案,单独编班、教学、考核,坚持集中教学和分散教学相结合、在校学习和社区(企业)学习、“送教上门”相结合,与行业企业联合开展教学,实施学徒制人才培养、订单培养等模式,考核以全日制高职相同专业实施的课程标准为依据。探索开展“1 X”证书试点,健全以证代考制度,取得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、职业资格证书和行业企业实践经历,可记入本人的学业学分。建设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资源共享平台,通过平台学习的成果可计入学分。

九、学生管理

实施分类管理,结合学生特点,适应不同生源、不同学习时间、不同学习方式,制定有针对性的学生管理办法,统筹管理,分类指导,并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学生教育管理各项工作;实行弹性学制、弹性学期、弹性学时,学生的学业年限原则上3年,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可延长1年,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,成绩合格,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,由学校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,与普通学生毕业证书相同。

十、就业服务

毕业生在落户、就业、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、职称评审、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。

十一、资助政策

1、退役士兵免费教育:按照省教育厅、省民政厅、省财政厅《关于组织开展退役士兵单独招生免费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》(鲁教学字〔2017〕12号)执行,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、住宿费,并按每人每月400元标准给予生活费补助(每年补助10个月,寒暑假除外),补助期限为3年。

2、建档立卡免学费:所有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学费据实免除。

3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: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8000元,主要用于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。

4、国家奖学金: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是8000元/人。

5、省政府奖学金:奖励全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,每年1000名,奖励标准6000元/人。

6、国家、省政府励志奖学金: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奖励标准5000元/人。

7、国家助学金及其他:按国家相关政策文件执行。

十二、联系方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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